1总则
1 总 则
1.1适用范围
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新建工程项目。
1.2 建造方式
应采用装配式、智能化等精益施工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注:装配率应不低于 50%,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装配率计
算参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
1.3 结构类型
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应采用钢结构。
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保障性住房应采用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
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新建工程项目。
应采用装配式、智能化等精益施工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注:装配率应不低于 50%,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单元。装配率计
算参照《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
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应采用钢结构。
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保障性住房应采用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