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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

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厦门合立道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305-2023,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原《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3-305-2019同时废止。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T 13-305-202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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