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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淀区进一步促进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淀区进一步促进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市区两级方案衔接,保障本地区能源安全平稳高效运行,我委制定了《海淀区进一步促进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

  


  海淀区进一步促进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进一步强化节能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海淀区节能工作,不断提高区域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确保全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达到北京市考核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把节能和提高能效作为支撑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强化能耗双控管理,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效利用,为全市节能降碳减污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北京市下达海淀区的能耗双控目标,2021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38万吨标准煤左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2019年至2021年两年平均下降5.47%左右。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1.推动建筑节能。推广城市绿色建筑新模式,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支持既有公共建筑实施绿色化改造,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区绿色建筑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实创医谷产业园超低能耗示范项目建设。大力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结合城市有机更新,研究制定《海淀区“十四五”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推进全区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能效水平。提高建筑节能运行水平,落实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通过全市公共建筑能耗管理平台,完善海淀区237家企业建筑注册工作。对能耗限额工作优秀单位进行公示,对超限额的建筑实施能源审计,督促开展节能改造。(主责部门:区住建委)

  2.推动交通节能。坚持“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原则,不断改善绿色出行条件。完成小米科技园周边道路、林大北路、交大东路慢行系统治理方案设计。分类施策,结合道路大中修同步完善不达标非机动车道,全面提升慢行系统品质。编制《海淀区共享单车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组织落实以推进柴油车电动化为重点的新能源车推广;推进新增和更新的出租、环卫、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基本采用电动车。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主责部门: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委)

  3.推动园区节能。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鼓励园区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通过标准管理进一步提升绿色制造水平。鼓励企业、园区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鼓励园区企业使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园区减少灯光秀,合理降低夜间景观照明电耗。落实《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鼓励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主责部门: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4.继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制定海淀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标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现场核查、创建评价等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单位率先垂范、带头践行绿色节能办公。加强日常管理,倡导利用自然光照明,尽可能降低照明强度,减少照明时间;加强办公设备节电管理,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机关办公场所倡导使用步行梯,减少使用电梯。(主责部门: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5.推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制定海淀区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到2022年底,全区中小学校、职高、民办学校70%达到创建目标。鼓励学校实施绿色规划管理,优化校园绿地空间布局,推进绿色智慧校园管理。支持学校推进建筑绿色化建造改造,推进智慧照明改造,持续提升校园资源能源利用率,建设绿色环保校园。(主责部门: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

  (二)持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

  根据各行业及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能源消费需求及行业产业能效状况,分解各行业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指标任务,编制海淀区能耗指标分解方案。围绕绩效任务,组织开展全区节能降耗工作考核工作,对全区年能耗在2000-50000吨标准煤之间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三五”节能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督促用能单位积极开展能报和能备、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工作,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对纳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的用能单位,督促开展月度能耗数据报送工作,强化动态管控。对纳入北京市能效现场检测的用能单位,督促开展节能技改,深挖节能潜力。加强用能单位培训,提高节能管理能力。(主责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三)大力倡导全社会节能

  加强正向引导和负面曝光,广泛宣传节能知识和窍门,对浪费能源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呼吁市民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用电习惯。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市民主动参与“我自愿每周再少开一天车”。引导居民合理控制冬夏空调温度,避免供冷供热期间长时间开窗。大力推广高效、节能家电产品,鼓励市民绿色消费。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系列活动,深化节能理念,呼吁全民节能。(主责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四)加强节能项目管理

  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组织开展海淀区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征集、评审等工作。积极推动市区两级节能技改支持政策联动,更好的调动企业积极性。强化数据中心能源消费管控,落实《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按照“以旧换新、增减替代”的原则,加快推动存量数据中心改造升级。新建、扩建项目落实北京市《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从源头上规范引导数据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积极排查梳理区级审批权限内未取得核准、备案手续,以及未获得节能审查意见或超许可规模用能的项目,并将项目清单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主责部门:区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五)加大节能监督执法力度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双随机”专项节能监察工作,重点监察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情况、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情况、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情况、能耗限额标准落实情况等内容。通过专项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用能单位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督促用能单位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部门要求,做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排查工作,坚决杜绝非法金融活动。(主责部门:区发展改革委)

  (六)强化节能工作统筹协调

  加强预警调控,与统计、供电部门保持紧密联系,按月进行用电量分析,加强行业、重点用能企业用电统计分析和预警预判。发挥区委生态文明委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定期向市级部门报送工作进展,加强节能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召开季度工作调度会,动态分析能耗主要指标进展情况,安排部署重点任务,加强重点领域管控,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区域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主责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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