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61号)要求,将以认证模式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工作,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行业发展和认证工作需要,共同确定并发布。认证实施规则由市场监管总局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后发布。绿色建材产品实行分级评价认证,由低至高分为一、二、三星级。在认证目录内依据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认证的建材产品等同于三星级绿色建材,适用“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如前示例);对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认证的建材产品,适用《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中的“认证活动二”绿色产品标识样式,并标注分级结果。以ctc示例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