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中商住两用的建筑应如何开展绿色建筑体系策划和得分策略?

绿建段亚文发表在绿建100问2020-12-02 17:42:25·来自手机11291

新版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2019中3.2.3条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评价做出了要求。

对于商住两用的建筑,不论建筑功能是否综合,均以各个条/款为基本评判单元。应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中的全部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即以各个评价条款为基本评判单元,对于某一条文,只要建筑中有相关区域涉及,则该建筑就参评并确定得分。对于条文下设两款分别针对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所评价建筑如果同时具有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则满按这两种功能分别评价后再取平均值。总体原则为:

(1)只要有涉及即全部参评。以商住楼为例,即使底商面积比例很小,但仍要参评,并作为整栋建筑的得分(而不按面积折算)。

(2)系统性、整体性指标应总体评价。

(3)所有部分均满足要求才给分,例如第7.2.5条(冷热源机组能效),如果综合体公共建筑部分使用集中空调系统,住宅部分使用分体空调,只有所有的冷热源均达到相应要求才能得分(公共建筑部分达到要求而住宅部分未满足,不得分)。

(4)递进分档得分的条文,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得分。以第7.2.5条(冷热源机组能效)为例,若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冷水机组cop提高12%(对应得分为10分),住宅建筑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比为节能评价值(对应得分为5分),则该条最终得分为5分。

(5)上述情况之外的特殊情况可特殊处理。此类特殊情况,如已在本标准条文、条文说明或标准细则中明示的,应遵照执行。对某些标准条文、条文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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