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再循环材料是指需要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土建及装修材料,如钢筋、铜、铝合金型材、玻璃、石膏、木地板等;
2、可再利用是指在不改变材料的物质形态情况下直接进行再利用,或经简单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土建及装饰修材料,如旧钢架、旧木材、旧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