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条文解读:4.2.3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产品或配件

管理员发表在绿建咨询2020-11-21 19:51:31·来自PC01421

原文条款:

4. 2. 3 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产品或配件,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①采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玻璃,得5 分。
②采用具备防夹功能的门窗,得5 分。

条文解读:

条款①针对玻璃:分隔建筑室内外的玻璃门窗、幕墙、防护栏杆等采用安全玻璃;室内玻璃隔断、玻璃护栏等采用夹胶钢化玻璃。
条款②针对门窗:人流量大、门窗开合频繁的位置,可采用可调力度的闭门器或具有缓冲功能的延时闭门器等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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