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 2 采取保障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评价总分值为15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①采取措施提高阳台、外窗、窗台、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水平,得5 分。
②建筑物出入口均设外墙饰面、门窗玻璃意外脱落的防护措施,并与人员通行区域的遮阳、遮风或挡雨措施结合,得5 分。
③利用场地或景观形成可降低坠物风险的缓冲区、隔离带,得5 分。
条文解读:
条款①:主动防护;加高防护高度,缩小防护间距。
包括:阳台外窗采用高窗设计、限制开启角度、窗台与绿化种植整合设计、适度减少防护栏杆垂直杆件水平间距,安装隐形防护网等措施。
条款②③:被动设计;景观和建筑设计降低风险。
包括:在建筑的出入口,与人员通行区域的遮阳、遮风或挡雨措施结合设空间遮挡棚。在建筑物外墙周边设缓冲带或结合景观设隔离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