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条 关于绿色建筑评价对象的确定
条文重点:
①当对建筑群进行评价时,可先用本标准评分项和加分项对各单体建筑进行评价,得到各单体建筑的总得分,再按各单体建筑的建筑面积进行加权计算得到建筑群的总得分,最后按建筑群的总得分确定建筑群的绿色建筑等级。
②已投入运行的建筑,可对建筑的部分区域进行评价,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m2。
③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需进行整体评价。
提炼总结:
①2万m2对部分参评的公共建筑是不小的门槛,而且容易在前期洽谈阶段忽略这个问题。
②建筑群的“先单体后权衡”的评价方法看似合理,实则缺乏可操作性。
③面对住宅建筑群的底商及物业用房缺乏明确的操作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