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专项设计相关问题的公告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推动首都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市推行施工图审查改革,由事前审查改为事后抽查。现将施工图审查和抽查中涉及的绿色建筑实施相关问题公告如下:
1.住宅小区里独立的小型配套公共建筑,
其面积不超过1000㎡且不超过小区总面积的10%,不需单独进行绿色建筑评价(节能设计执行现行国家和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相关规范与标准即可)。但需提交所在住宅小区或项目的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集成表:
2.与住宅建筑建设在一起的配套用房,不需要单独进行绿色建筑评价(如住宅下部的底商、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站以及住宅小区的地下车库等)。但需提交所在住宅小区或项目的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集成表;
3.公共建筑项目中的独立配套用房,如门卫、公共厕所、库房、人防出入口、配电房等,其面积不超过1000㎡且不超过项目总面积的10%,不需单独进行绿色建筑评价,但需提交整个项目或项目主体建筑的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集成表。
4.与公共建筑项目一起建设的地下车库,不需要单独进行绿色建筑评价,但需要提交整个项目或项目上主体建筑的绿色施工图设计集成表。
特此公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3 年 2 月
附件: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专项设计相关问题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