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作为评级依据的建筑,绿色建筑设计目标划分应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4 个等级。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应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 5 类指标组成,且每类指标中控制项均应得到满足,以评分项进行评分;评价指标体系还可按照加分项进行加分。绿色建筑设计的星级等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2、绿色建筑等级目标为基本级,设计时需要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全部控制项所对应本规范各专业章节的控制项;
3、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 个等级的绿色建筑设计均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 全部控制项所对应本规范各专业章节的评分项,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其评分项满分值的 30%;
4、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 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进行全装修,全装修工程质量、选用材料及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当设计自评总得分分别达到 60分、70 分、85 分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6、gb/t 50378-2019 表3.2.8 的要求时,绿色建筑设计目标等级可分别对应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7、绿色建筑设计可采用本设计要点以当地政府要求的《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进行设计检验和评估。
